达州市地税局力促优惠政策“落地” 改革红利“落袋”

07.09.2016  20:15

  达州市地税局全面认真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让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纳税人真切感受到国家改革红利“落袋”。据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统计,全市地税系统减免企业所得税11600万元。其中: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27户,减免税款2505万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企业1户,减免税款71万元;享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投资收益优惠的企业19户,优惠税款1040万元;享受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优惠的企业24户,优惠税款6257万元;享受安置残疾人员的工资加计扣除优惠的企业24户,优惠税款297万元;享受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项目优惠的企业2户,优惠税款235万元;享受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优惠676户,优惠税款469万元。

  该局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即是收“过头税”的理念,严格落实责任,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印发了相关《税收政策宣传资料》宣传册5000份,并利用微博微信、地税网站、报刊杂志等各种宣传平台广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三是落实备案管理。结合总局的“纳税服务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76号公告,实行优惠备案管理。四是执行“即办快审”。对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企业,在提供资料完备、程序合法的情况下,及时通知纳税人予以备案,在申报时享受优惠;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予备案,加强跟踪管理。通过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支持了企业发展,有力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