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地税“四强化”落实房土两税困难减免

25.01.2016  16:00

  一是强化宣传辅导。及时向纳税人宣传辅导省局2015年第6号公告和川地税发〔2015〕74号文件内容,使纳税人掌握房土两税困难减免条件、上报时限及必备的资料,确保纳税人正确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准确申请困难减免,切实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强化减免审核。按照纳服规范对减免申请材料进行资料审核,确保资料准确完整;严格审核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条件,实地核查纳税人生产经营、停产停业等困难情况,严格按照困难减免适用情形进行核准把关。

  三是强化集体审议。所有申请材料在经过初审资料完善后,提交减免税管理委员会进行集体审议,由税收减免领导小组逐户进行业务把关,审议同意后将房产税困难减免报市政府审批、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报资阳市局备案。

  四是强化后续管理。要求及时将纳税人减免信息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并建立健全减免税管理台账,做好后续管理和政策效应评估,减免税期满后及时恢复征税,切实防范税收执法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