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地税以纳税人为本推进“阳光稽查”

07.03.2014  19:37
      安岳地税结合2014年稽查工作重点,着力以纳税人为本,创新稽查工作思路,践行“阳光稽查”,有效提升了工作透明度和纳税遵从。
      一是查前告知。除查处举报案件和专项检查外,一般检查工作均提前发放告知书或以直接上门告知的形式,将稽查办案流程、检查时段、所需资料以及纳税人在接受检查过程中享有的权利告知纳税人,全面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充分享受自身权利的基础上主动配合接受检查。
      二是查辅结合。将执法服务关口前移,对企业进行查前辅导,重点对企业在财务核算和税款缴纳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讲解,同时大力宣传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法规,帮助和引导纳税人用足、用好税收政策,避免纳税人因对税收政策的不了解造成错误申报或少缴税而受到处罚。
      三是注重沟通。严格按照检查规定收集证据资料,及时与被查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就检查情况进行交流沟通,讲明政策依据、相关问题及严重后果,充分听取纳税人的陈述和申辩,采取渐进式的执行措施,帮助企业纠正问题,从而赢得企业对税务稽查的理解和配合。
      四是查后回访。采取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案件回访,针对被查单位的稽查情况、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帮助被查单位健全财务核算,提高诚信纳税意识;同时,听取纳税人对稽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稽查服务意识,不断优化稽查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