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地税“三举措”抓实“三节”期间预防腐败工作

23.12.2016  14:01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元旦、春节和藏历新年”“三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甘孜州地税局积极采取措施,抓实“三节”期间预防腐败工作。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要求各县(市)地税局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反弹回潮问题;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碰纪律红线;要对干部职工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要带头崇廉拒腐,当好廉洁自律表率,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问题出现。

  二是重申相关纪律。要求各县(市)地税局和局内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九个严禁”等相关廉政纪律和规定的学习,积极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等年货节礼或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油”或者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消费卡、土特产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参与各种赌博活动。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各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能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加强对“三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严查快处,决不姑息迁就,并点名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全州地税系统干部职工务实、节俭、文明、廉洁过好“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