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地税“一书两单双承诺”打造“阳光稽查”

23.09.2014  17:55
      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相关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泸州市龙马潭区地税局在稽查工作中推行“双承诺”工作制度。
      “双承诺”制度,即在稽查工作开始前,稽查部门向被查对象发放纸质资料《税务稽查人员廉政工作纪律书》,向被查对象承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由2人或以上的工作人员出示检查证开展检查;发放《税务稽查检查提供资料清单》,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还要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料清单》,明确规范所需资料,并向被查对象发放《回执单》,检查人员及被查对象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确保被查对象收到纪律书及资料清单,并对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及情况等做记录,提高检查高效、真实;同时被查对象向稽查局作出自律承诺,完整、真实地提供会计报表、会计账薄、会计凭证、各种合同等资料,不得以各种形式向税务人员赠送礼品等。
      “双承诺”制度给稽查和被查对象戴上了“紧箍咒”,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公平公正执法、打造“阳光稽查”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