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地税“一书两单双承诺”打造“阳光稽查”
23.09.2014 17:55
本文来源: 地税
“双承诺”制度,即在稽查工作开始前,稽查部门向被查对象发放纸质资料《税务稽查人员廉政工作纪律书》,向被查对象承诺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由2人或以上的工作人员出示检查证开展检查;发放《税务稽查检查提供资料清单》,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还要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料清单》,明确规范所需资料,并向被查对象发放《回执单》,检查人员及被查对象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确保被查对象收到纪律书及资料清单,并对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及情况等做记录,提高检查高效、真实;同时被查对象向稽查局作出自律承诺,完整、真实地提供会计报表、会计账薄、会计凭证、各种合同等资料,不得以各种形式向税务人员赠送礼品等。
“双承诺”制度给稽查和被查对象戴上了“紧箍咒”,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公平公正执法、打造“阳光稽查”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文来源: 地税
23.09.2014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