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两地消委联合发布“五一”假期消费提示
中新网四川新闻4月29日电 (记者 刘忠俊)4月29日,“五一”假期将至,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向川渝两地消费者发布消费提示。
消费提示称,大家要时刻牢记低风险不等于零风险,疫情期间倡导消费者本地游、周边游、短期游。建议消费者出行前备足口罩、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外出期间勤洗手、常消毒,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提前联系景区、餐饮、住宿等单位事先进行预约,积极配合高速、车站、景区、餐饮、住宿、购物等场所的防疫工作,主动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扫描场所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
市场购物。(资料图)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供图建议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尽量减少聚餐人数,提倡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缩短就餐时间,形成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就餐的良好社会风尚。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和长江“野味”,避免误食醇基燃料和有毒野生菌。积极践行“光盘行动”,根据人数合理点餐,以崇尚节约为荣。
近年来,各大平台网络直播带货购物模式呈爆发式增长,因其便捷、直观的特点吸引越来越多消费者关注和购买。建议消费者在面对爆款、限量、热卖、秒杀、福利等宣传时,应提前充分了解商品质量,切勿冲动下单。特别是保质期较短的生鲜果蔬等,不要盲目囤积,导致过期浪费。要保留好购买页面、客服宣传、商品详情等截图或视频,作为维权的证据。根据2022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网络直播间销售商品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不能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的真实姓名、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依法向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请求赔偿。
消费提示还称,倡导消费者在个人和家庭消费时,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尽量购买和选用资源节约型产品;走亲访友时,自觉选择简单适度包装产品,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购物时尽量自带购物袋,减少包装物消耗及其造成的污染。同时,消费中遇到过度包装等浪费行为,主动投诉举报,共同促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的形成。(完)
来源:中新网四川 编辑:尧欣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