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志编委联合开展《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情况调研

17.04.2015  17:07

调研组在洪雅县民俗博物馆调研 调研组在仁寿县档案馆调研
  近期,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联合省志编委对《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4月14日至15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中科院成都分院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王学定,省志编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孝平一行,前往眉山市开展调研工作。   调研组实地考察了眉山市仁寿县档案馆(县地方志办公室)打造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眉山市洪雅县民俗博物馆、藤椒博物馆;听取了眉山市及仁寿县、洪雅县贯彻实施《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学习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地方志工作的意见》(川委办〔2015〕9号)及第八次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第二轮三级志书、年鉴、大事记编修和方志期刊办刊情况的汇报。   王学定强调,要深入宣传,提高认识,积极营造全社会依法修志的浓厚氛围。要依法行政,促进发展,以法治手段推动地方志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把志书、年鉴作为法定出版物,督促落实县以上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基层地方志工作基础设施要根据实际,尽力优化配置、“资源共享”;要加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网站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创新地方志工作。王学定表示,对各地志办反映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施行中存在的问题,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将进一步做好调研和意见收集,为适时修订地方志工作条例做好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