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去"地方化" 基层法官担心晋升更难待遇更低

07.05.2014  18:15

原标题:去地方化,基层法官准备好了吗?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有人说,法官待遇提高似乎指日可待,但这却让一些基层法院有喜有忧。

文_本刊记者 舒炜

在今年的北京市“两会”上有一则信息颇为引人关注,从2008年至2012年,北京市法院系统流失348人,主要集中在基层法院,而且骨干比例增加,流失速度加剧。

在广东东莞市第一法院院长陈斯看来,基层法官流失的原因主要是行政级别低、承办案件多,“此外, 收入与付出不相匹配”。

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全面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有人说,法官待遇提高似乎指日可待,但这却让一些基层法院,尤其是一些基层法官有喜亦有忧。

解决职级可能更难了

很可能这次改革后,我的副县级待遇落实不了。”50岁的田亚珍是西部某县法院的副院长,按照过去的“惯例”,两年后,她能享受到副县级待遇。

但她现在担心,法院系统如果实行省级统管,“轮到”基层法院的副县级指标会减少。“过去分配这些指标的是地方领导,编办那边也很容易协调,今后归省高院统管的话,全省有上百个法院呢,就很难说了。

最高法司法改革办公室的何帆曾撰文指出,未来各省法院编制、人员将由省提名、管理,法官仍按法定程序任免。这让田亚珍的一些同事们有一些疑虑,“今后空降干部会不会增多,提庭长、副院长肯定难了吧!”该院另一名年轻一点的副院长则带点“惋惜”地说,以前任命院长,县市两级法院也好,县级党委政府也罢,各自都有说话的“权利”,“今后可能都是省高院统一决定了,大家也就操不了那份心了,很可能挤破脑袋也当不了领导”。

他还表示,过去从法院调至一些党政实权部门,比在法院能获取更多的政治地位和升迁发展机会,今后这种交流要少了。

院长老赵则在几次党组会上“安抚”过他们:“你们这是瞎操心!看看那些垂管系统嘛,税务、工商、国土,谁说内部不能出领导?相反,你们今后提拔到中高级法院的机会是增加了,至少去学习的机会更多了嘛!

一度,在基层法院法官的个人发展上,领导位置有限,晋升道路比较艰难。有一些助理审判员干了十几年还没有晋升,还有一些基层法院的法官干到退休,也只是一个科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今年向全国人大所作报告中表示,要在政策待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努力解决基层法官断层、人员流失等问题和困难,加大对西部、边远、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法院建设支持力度,加强援藏、援疆、援青等工作,不断改善基层司法条件和环境。

据廉政瞭望记者了解,云南省高院就在同有关部门协调,争取让全省基层法院派出法庭的庭长都享受正科级待遇。

不过在陈斯看来,“年轻法官都在挤破脑袋做领导。未来法官应该是朝职业法官方向发展,如果法官都去追求行政级别,一旦没有空间就随时准备走出法院,如此,法院是否还能够发挥应有的定纷止争、维护和谐稳定的功能?

成都市一基层法院的前任院长向廉政瞭望记者提出,过去很多应届毕业生就能直接报考省高院了,这在发达国家是很少出现的。今后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法官应该都从下级法院的优秀法官或一些法学教授中逐级遴选,既能提升上级法院的专业性,也能提升中基层法院法官的荣誉感,还能为他们创造更大的晋升空间。

深圳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动了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工作,明确法官待遇和等级挂钩,不与行政级别挂钩,法官可根据任职年限、资历和工作业绩等晋升等级。该市组织部部长张虎表示,“我们是要打破过去那种科级法官、处级法官的管理体制,法官不再为晋职晋级而追求官位、挤占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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