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开启阳光模式
本报特约评论员杨中旭
“把地方债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作为中央经济会议提出的明年经济工作主要任务之一,有望将一直以来糊里糊涂的地方债彻底阳光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规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把地方债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这一机制运行的基石。
地方政府有多少债务?到目前为止,恐怕没人能说清楚。李克强总理上任伊始,主抓的几项重点工作中,即包括对地方债的第二轮审计。下半年以来,全国审计部门开始拉网排查。
现实生活中,一些单位、一些部门存在小金库,而小金库的收支并未列在单位的资产负债表中。即使是单位一把手,也没办法说得一清二楚。如果把范围扩大到地方政府,你会发现,大量地方债务隐身于地方政府的各个平台公司之间,明账暗账混成一锅粥。
这给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带来巨大挑战。时任总理温家宝主持了第一轮地方债摸底调查。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债规模约为10.7万亿。这一结果,由审计署奉国务院之命调查得出。先前,银监会给出的数字则是14.2万亿。数据不同,固然有口径不一的因素,但也折射出地方债不够阳光的痼疾。
这一痼疾,与体制之缺直接相关。首先,分税制施行19年来,地方财力一直是小头,地方主官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其次,以GDP为主的政绩考核体系,“逼迫”地方主官不得不把视线转向非税收入,土地出让金因此成为地方政府命脉。“四万亿”计划变相开闸地方债之后,以城投债为主的地方债成为地方主官手中的香饽饽。
可是,如果香饽饽过热,就成了烫手山芋。一个家庭的财务也好,一个国家的财务也罢,终究要量入为出,举债有度。如果一个主妇不知道丈夫在外赌博欠了一屁股债,仍然以为家庭财务状况良好而不肯压缩消费,这个家庭的日子一定不会好过。如果一个国家的总理在宏观调控时,拿不到账本,决策难度未免太大。
在全口径预算的紧箍咒下,地方主官举债无度的日子将一去不返。毕竟,其债务数据在当地预算执行报告中可以查到,这对地方主官是一项有力的约束。但是,这距离“规范合理的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完成这一步,需要把市长决定钱袋子的权力,转移到同级人大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