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地方主体责任 夺取恢复重建全面胜利

21.04.2015  10:32

  □本报评论员
  在“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两周年的日子,由省重建委主办的专题研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总结交流芦山地震救灾和重建经验,共同研讨探索新形势下灾后恢复重建新经验新模式,这对于夺取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全面胜利、努力走出一条以地方为主体的灾后重建新路子具有重大意义。
  芦山地震发生两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有关部委大力支持和全国人民无私援助下,省委、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人民,万众一心、攻坚克难,坚强奋进、重建家园,夺取了抗震救灾的重大胜利,取得了灾后重建的重大成效。特别是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四川按照中央要求,全力探索中央统筹指导、地方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恢复重建新路子,为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应急救灾工作的重大创新作出了积极贡献。
  人类社会总是在同自然灾害作斗争中不断发展进步的。灾害应急管理,更是世界各国政府的永恒课题。这次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央首次明确“以地方为主体”的重建工作新机制,我省肩负使命、勇于担当、积极探路。事实证明,以地方为主体的重建新机制,标志着国家救灾重建思路的重大发展,体现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增强地方抗御重大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利于激发人民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的主人翁意识,有利于展示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这一新机制在芦山灾后重建的实践中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为探索完善我国抗御巨灾体制机制提供了科学指引。
  适应新常态、探索新路子。作为“以地方为主体”重建新机制的具体实施者,我省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主体意识,进一步加深了科学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的规律性认识。落实地方主体责任,需要健全领导指挥机制,构建强有力的领导指挥体系,为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提供组织保障;需要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上下协调联动,层层压紧任务,确保规划执行,切实保障各个环节高效务实运转;需要健全群众参与机制,以人为本、尊重民意,更好地发挥灾区群众的积极作用;需要健全社会协同机制,促进党委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形成推动加快重建的强大合力;需要健全省内对口支援机制,有效整合资源,为重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持;需要健全资金质量监管机制,有效防范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腐败问题,确保廉洁重建阳光重建。在此过程中,尤其需要重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为灾后重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当前,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正处于关键时期,容不得丝毫麻痹和松懈。我们要遵循规律、开拓创新、砥砺奋斗,全面落实“以地方为主体”新机制,提升重建整体水平,确保重建目标顺利完成,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