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即将出台优先使用“老地名”

14.03.2014  10:36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钟帆)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了解到,《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即将出台。为规范地名管理立法,2013年9月,经成都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成都市地名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于2013年12月26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目前,成都市民政局正在建设成都市地名管理信息系统,下一步将为市民提供方便快捷的地名及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草案》提出地名管理的原则,明确了成都市地名管理应当尊重当地历史和现状、突出历史文化特色、保持地名相对稳定,以及坚持人文性、前瞻性、整体性、大众性和专有性的原则。

  地名作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能有效地展现成都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而成都是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因此《草案》特别提出了成都的地名管理就应当注重历史传承、突出文化特色,比如地名命名中要深入挖掘成都悠久的历史典故、历史事件、民风民俗等文化资源,优先使用“老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