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名普查办举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业务培训会
4月6日至8日,省地名普查办在眉山市举办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业务培训会。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地名普查办主任、民政厅副厅长刘家鹏同志出席培训会,眉山市副市长辜永忠到会致辞并介绍眉山市地名普查相关工作情况。
会议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地名普查办和民政部李立国部长关于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暨清理不规范地名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通报了全省地名普查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了2016年地名普工作,并对地名普查数据建库与管理软件安装使用和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手持终端设备操作使用进行了培训。
会议要求, 一要深刻认识当前地名普查的艰巨性和紧迫性 。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做到政令畅通、有令必行,确保地名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要全力推进全省地名普查实施工作。 要按照省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圆满完成年度40%、总量80%的普查任务;要强化组织领导,做好科学统筹,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442”(2015至2017年分别完成普查任务的40%、40%、20%)目标任务转化成具体工作计划;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普查工作人员,强化资金、物资、人员保障,抓好标准化建设,确保地名普查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三要切实抓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 要坚持“普查为基,管理为体,服务为用,文化为魂”的理念,围绕“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和出好成果”主线,认真处理好成果转化与普查过程、民政主导和社会参与、整体推进和突出重点、数据保密与公开应用之间的关系,大力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地名基础研究、地名图书编纂、地名文化保护和地名公共服务,促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 四要做好地名文化保护暨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 要将地名文化保护和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作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重要内容,与地名普查工作一并部署推进。要遵循地名命名和演化规律,做好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文化特色的地名保护、传承和发展,并按照“管好增量、整治存量”要求,严防新增不规范地名,逐步整治已有不规范地名,重点整改有损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重背离公序良俗的不规范地名。
各市(州)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区划地名科(处)长、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地名普查骨干共240余人参加了培训。(省地名普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