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增幅降低

03.04.2015  06:52
11个地区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

  中新网北京4月3日电(记者 李金磊)进入4月份,北京、上海、天津和甘肃均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1个地区公布了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北京的最低工资标准剔除了“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含金量”较高。

   11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4月1日起,北京、上海、天津和甘肃正式执行最新的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560元调整为1720元;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1820元调整为2020元;天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680元调整为1850元;甘肃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350元调整为1470元。

  随着上述四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进入2015年以来,全国已有湖南、海南、西藏、天津、深圳、山东、陕西、北京、上海、天津、甘肃等11个地区先后宣布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之后,从最低工资标准的绝对数上来看,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达到20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达到18.7元。

  而从最低工资标准的“含金量”来看,上海、北京均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因此,这两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含金量”更高。

   最低工资标准增幅降低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明确,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全国总工会近日关于“各省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的通报,黑龙江、西藏连续两年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不符合《最低工资规定》中“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要求。

  根据人社部数据显示,黑龙江省目前执行的仍然是2012年12月1日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60元;而西藏今年1月1日刚刚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把2012年9月实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200元、1150元统一调整为每月1400元。

  此外,全国总工会的通报还显示,各省份最低工资标准的增幅正在降低,2011年至2014年调整幅度分别为22%、20%、17%、14%,今年的调幅则普遍在10%左右。

  “最低工资涨幅的收窄,源于当前经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分析,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应大力为企业减税减负,为企业涨工资提供空间和动力。(完)

(原标题:11地区公布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 京沪“含金量”高)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