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地下“长龙”共命运——访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何健
24.01.2017 20:34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何健说,“地下管廊”有“地下长龙”之称,近年来,当党中央发出“加快城市地下管廊建设”的战斗号令后,四川省雷厉风行,与“地下长龙”同呼吸、共命运,豪迈地走进了跨越发展的新时代。
好运 何来?
三大政 策开启地下管廊建设盛世年华
一要细化落实管线强制入廊政策。管线入廊,这是当前管廊项目推进的难点。中央和省上都明确提出:凡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须全部入廊,管廊以外的区域不得新建管线。目前,管线入廊的难点主要在天然气、污水、雨水和电力4大类,应坚持“管线能入要全入,不入是例外”的原则,例外怎么理解?就是不入廊的要科学论证,比如,污水和雨水是重力流型的,要跨江跨河跨地铁,可能在高差等方面有特殊要求,那就要科学论证,拿出依据,例外解决。
二要认真落实管廊建设资金支持政策。建设资金是管廊建设项目推进的关键,管廊建设投资需求巨大,完全靠财政投入的方式既不可行,也无法持续。我们主要是采取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这是国家既定和力推的大方向,我们认真吃透政策。国家明确将管廊建设列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予以长期支持,人民银行将管廊建设纳入国家开发银行运用抵押补充贷款(PSL)支持范围,为此,我厅去年初与国开行、农发行四川分行联合印发通知,这样项目所需80%的资金就可以通过银行长期低息贷款予以解决,地方只需出项目总投资的6%-10%,就可以撬动项目建设。目前,应积极面对“钱等项目”而不是“项目等钱”的新情况,精心准备,扎实做好管廊资金政策落实等工作。
三要抓紧落实管廊有偿使用政策。这是吸引社会资本和管线入廊的敏感点。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出台了管廊有偿使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机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管廊入廊收费标准;暂不具备供需双方协商定价条件的城市,可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我厅与省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四川省管廊有偿使用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地根据这些出台的政策,进一步细化完善收费政策和机制,出台地方管廊有偿使用和强制入廊等规章。
短板何补?
三大 举措焕发地下管廊建设青春活力
一是积极推进地下空间“多规合一”。地下综合管廊规划是一项目系统性和综合性很强的工作,不仅涉及各类地下管线、地铁,还涉及人防工程、海绵城市建设等,涉及的行业领域多、产权主体多、管理部门多,各类专业规划多,因此,要有先进的规划理念,在地下空间规划引领下,协调管廊等地下设施布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作为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无旁贷的担负起《管廊规划编制指引》工作,严格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方针,统筹好地上与地下、建设与管理、当前与长远等各方面的关系,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认真吸取过去地上规划未实行“多规合一”的教训,主动作为,少留遗憾,避免地下“规划打架”。
二是建立地下管廊“三统筹制度”。由各级住建部门牵头建章立制,实施年度挖掘计划会签制、重点项目报建联合审批制、管线开挖许可制。在此基础上实行“三定”方案,即把分散在各职能部门(交委、城管委、水务部门、规划部门)的管线管理职能进行梳理和优化,从审批环节上杜绝“多头管理”乱象。
三是全面普查“摸家底还旧账去隐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主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各管线单位结合本次管线普查,摸清老旧管线现状,排查安全隐患,提出危旧管线认定标准和整改标准,并制定老旧管线整改计划,重点改造超过使用年限、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供排水管网,尤其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城镇燃气管道,采用经济耐用与安全性能高的管材、配件和先进的施工工艺,将管网漏失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降低管网事故率,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到2020年全省城镇基本完成地下老旧管网改造,进而全面提升地下管线的质量水平。
生机 何在?
三大创新 激扬地下管廊建设巴蜀力量
这力量体现在“市场化运作模式”上。地下管廊建设,成都市“市场化运作模式”已在巴山蜀水“山花烂漫”,由政府统一建设,然后通过市场“零售”,由运营商以租用或购买的形式,交付使用费用和维护费后直接使用,这种模式创全国首例。根据成都这一模式,省政府提出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以及财政补贴、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引导市场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地下管廊投资和建设。成都的实践表明:地下管线建设对市场而言,并非“无利可图”,正因为如此,我省大力引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全作机制进行地下管线建设,同时鼓励外资、民营资本等发起设立以投资城镇地下管线为主的产业投资基金,未来外资、民资均可投资四川省地下管廊建设,分享财富蛋糕。
这力量体现在“信息化管理模式”上。去年4月1日,我省建成全国首个省级数字化城管平台后,实现 “地下管线信息化监管”,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可视化等先进技术,服务地下管网的建设规划、营运监管、环境监测、突发事件的处理、市政工程建设等工作的开展,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化、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有效提升地下管线应急防灾能力,成为保障城镇生命线安全运行的护身符。
这力量体现在“法制化制度模式”上。我省发布了《四川省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对城镇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信息管理、综合 管廊、法制责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这是首个专门针对地下管线建设的政府令,进而建立起了综合管廊法制化体系,规范综合管廊管理各项工作,实现了综合管廊建设、营运、安全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资源的良性循环。(薛学轩 张明建)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24.01.2017 20:34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近日,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中央政治局同志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述职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