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父女结婚”羞红了“社保政策”的脸

17.02.2014  19:02

  成华区的林丽(化名)想把父亲的户口从老家迁到成都,再办理成都社保;由于父母并未达到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林丽作出了一个荒唐决定:与自己的亲生父亲登记结婚!然而,在民政局拿到结婚证的她并未如愿,按规定她的父亲还是不能取得成都户口,也无法购买成都社保。近日,林丽又将生父告上法院,请求判令父女婚姻关系无效。(2月16日《兰州晨报》)

  表面上看,这位女儿是多么的荒唐,为了节省几个给父亲看病的钱,竟然想着去钻政策的漏洞,结果“偷鸡”未成“赊把米”。而实际上,这尴尬的却是制度和政策的“眼高手低”。

  女儿缘何会想到和父亲“结婚”呢?这是因在成都享受的社保和在成华区标准不一样。在成华区享受的是低标准,自己需要多花钱,在成都享受的标准高,可以少花钱。然而,只有成都户口才能办理成都社保。要让老父亲拥有成都户口,在目前的政策下,不是容易的事情,当然,有权有势的人除外。对于一个普通群众来说无异于登天。为了实现“少花钱也能看病”的“梦想”,女儿只得出此下策了。

  遗憾的是,即使这样,她的父亲依然享受不了成都的社保,因为她家的房子面积小,不符合成都的入户政策。当然,女儿的举动是荒唐的,是不光彩的。可是不光彩的仅仅有这位女儿吗?我们的政策是不是也不算光彩?

  在我们的身边,总有着很多惠民政策。这自然是国家对民众的关爱。可是,遗憾的是,我们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总是把人分出三六九等。就拿伤亡赔偿来说吧,同样是一条人命,农村和城市不同,小城市和大城市不同,老人和年轻人又不同。表面上看,这是制度的人性化,而实际上还是在用寒冷的眼光把原本相同的人看出了不同,实际上这都是相同的人命。

  再来说说这个社保制度吧,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要保障大家的基本生存需要。有这样的“指导目标”,我们的社保就应该是一视同仁的。农民和市民是一样的,干部和职工是一样的,高官和普通公务员也应该是一样的,小城市和大城市更应该是一样的。因为无论是什么样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庄严和神圣的名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遗憾的是,我们的社保却是千差万变的,有的水平高的离谱,有的水平低的吓人。正如目前已经把农民和市民的社保合并了一样,这又有多大意义?两个最低群体的社保并轨了,农民一月60元的养老保障能提高多少呢?

  如果,真的需要用政策的不同,表达区别对待、灵活掌握的工作柔情的话,我想社保标准高的就应该是最贫穷的百姓,是收入更低的地区,而不是优待有钱人,“虐待”没钱人。有钱人已经很有保障了,富裕地区也已经很有保障了。我们更应该向低收入群体倾斜。如果,我们的社会保障等等政策没有天壤之别的寒冷,还会有“父女结婚”的悲催吗?不知道“父女结婚”,会让谁无地自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