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嫌犯死亡获90万封口费续:监管警察被立案
本报讯(记者张倩)近日是疑遭牢头殴打身亡的在押犯莫有文的百日之祭。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在阳朔县看守所监室内,带头对莫有文实施殴打、浇灌冷水、不给进食的主犯何建云,日前被阳朔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名批捕,并于二十天前,从临近贺州的钟山监狱,提押回阳朔县看守所候审。
去年11月8日,广西阳朔县兴坪镇村民莫有文因涉嫌盗窃,被阳朔县公安局刑拘并逮捕,关押在阳朔县看守所;去年12月16日,莫有文突然被送往阳朔县人民医院抢救,次日晚死亡。
事后,阳朔县公安局对外称,莫某系因自发急症引起病亡。随后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补偿90万元“作为死者亲属的死亡补偿费、赡养费和精神抚慰金等”。家属在随后从医院拿到的死者病历中,发现大量疑点,证据显示,死者生前曾疑遭受殴打虐待。
据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莫有文在看守所监舍内被打长达半月,其过程都被监控摄像头记录,证据显示其主犯就是此次被批捕的何建云。莫有文意外身亡之事曝光后,案发时,仅剩5个月刑期的何建云,不知何故被调到了贺州的钟山监狱;而根据法律规定,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本应在看守所内执行完剩余刑期。
除了打人凶手何建云被批捕外,记者还获悉,因对莫有文在看守所死亡负有相关责任,对在押犯负有监管职责的阳朔县看守所干警陈崇冬,近日也被检方立案侦查。
莫有文监所意外死亡之事发生后,北青报记者进行了大量调查采访,并于2月24日、3月19日,先后刊发了《在押嫌犯疑遭“牢头”殴打身亡》、《羁押犯莫有文的看守所之死》两个整版的深度调查,以及四篇追踪报道。
3月19日,本报第二篇深度调查《羁押犯莫有文的看守所之死》见报后,引起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据知情者透露,根据相关批示精神,由自治区纪委、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检察院四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当即赶赴桂林,直接进入事发地看守所进行调查。
虽然相关调查组承诺,“事件在进一步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发布。”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有关莫有文死亡的调查结果仍未“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