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在全省率先试点:廉租房公租房明年并轨

21.11.2013  11:38

       

明后年500套廉租房的建设计划全部调整为公租房

不会增加原廉租房保障对象的租金负担

11月20日,记者从攀枝花市住建局获悉,从明年起,攀枝花将试点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两房”并轨管理后,不会增加原廉租房保障对象的租金负担。

2007-2012年底,攀枝花已累计建成廉租住房5100套,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达2.88万户,基本实现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应保尽保。为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积极引入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经省住建厅同意,攀枝花决定开展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的试点工作,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居民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水平对应不同保障对象分类设置。

攀枝花在全省率先制定建设计划,将2014年、2015年建设500套廉租房的计划,全部调整为公租房建设;项目建设全部按公租房统一争取、使用中央补助资金,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等。

在该市今后公租房建设中,户型建筑面积将按小于50平方米成套型住房、小于60平方米成套型住房和30平方米左右集体宿舍等三种户型进行建设。小于50平方米成套型住房主要用于保障原廉租房保障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程序和租金标准仍按原廉租房相关文件办理和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收取;小于60平方米成套型住房和集体宿舍用于保障目前公租房保障人群,租金标准按目前不高于同地段、同面积商品房租金的70%收取。

据攀枝花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后,一方面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利益不会受到损害;另一方面,逐步将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新参加工作尚无住房的大学生等中低收入人群纳入公租房保障。(四川日报记者 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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