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全省省级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在省直48个政府部门和18个公共服务行业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中,2013年度政风状况群众满意度综合指数为83.98,省民政厅群众满意指数达到88.91,排名第6位。
本次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是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深化民主评议工作要求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的决定,由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组织协调,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具体实施,从今年6月开始至11月结束,历时半年时间。测评采用电话访问、现场调查、问卷信函等方式进行,测评对象包括部门管理服务对象、内部职工、政风行风监督员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黄明全厅长在通报中批示:通过同志们的努力,获得了较好的成果,我们要再接再厉,查找不足,争取取得更好的成效。(厅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