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积极创新农村土地经营制度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08.12.2014  10:20

广元市按照 “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总要求,在分离农用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分离承包权和经营权,促进经营权流转。

 

加快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解决二轮土地承包存在的权属不清、面积不实、四至不详、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赋予和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抵押、担保等权利,逐步实现承包土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以清产核资、产权登记和股份量化为主要手段,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推进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把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到全体成员,以股份持有的形式落实集体成员的集体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

 

积极引导农村承包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让、互换、租赁、入股等方式,促进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集中。引导村、社采用经济手段集中连片流转土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流转由季节性向稳定性、由短期性向长期性、由自发性向自觉性、由租赁向入股转变。鼓励各类工商资本进入农村流转土地,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流转农户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

 

全面建立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县区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乡镇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村设信息员,建成县、乡、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形成县、乡、村信息共享,网络互通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科学的土地流转价格评估制度,健全流转合同备案制度,构建土地流转监管机制,形成公平、公正、公开交易的市场环境,保护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建设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庭,推进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据四川省农业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