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年增4000多万亩 新规强调规范化

13.07.2016  13:37

  原题:土地流转出新规严守资本“入口关

  三农直通车综合报道:日前,由农业部制定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正式印发。专家表示,《规范》从交易主体、交易条件、交易品种等多个方面对土地流转市场运行提出了规范,尤其对各界较为关注的集体对外流转土地以及工商资本下乡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回应,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根据农业部发布的数据,近年来,随着土地经营权流转规模的不断扩大,全国已有超过1/3的承包土地流转出去,每年新增流转面积4000多万亩,涉及数以百万计的承包农户。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有1231个县(市)、17826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覆盖了全国约43%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流转合同签订率达到67.8%。

  在实践中,集体对外流转交易土地的现象屡见不鲜,整村整组流转土地的情况也有很多。针对这一情况,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表示:“集体流转土地时,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的现象也有发生,侵犯了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影响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规范》对流入方进场交易特别提出,集体在组织统一流转农户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时,要有书面委托书;未发包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时,要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签署同意流转土地的书面证明。

  数据显示,2015年流入企业的农户承包地面积已经达到4600万亩,占流转土地总面积的10.4%。资本大佬下乡“玩农业”越来越时髦。工商资本下乡租地经营,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农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经营,但“资本圈地”、挤占农民就业空间、加剧耕地“非粮化”“非农化”倾向等争议也一直未停。

  为进一步规范工商资本下乡行为,《规范》严守“入口关”。张红宇表示,此次《规范》强调,流入土地超过当地规定标准以上的,需提供农业经营能力等证明,项目可行性报告,以及有权批准机构准予流转交易的证明,强调了土地流转的规范化。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志雄认为,土地流转须杜绝强制流转,应通过正式渠道公开进行、阳光操作,充分尊重农民的流转意愿。对工商企业等流转主体,应以流转土地用途限制为核心建立准入制度。除了准入制度外,还应做好土地利用的动态监管。监管主体以土地、农业等政府部门为主,发挥其他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的作用。另外,还应实行企业年检制,建立严格的惩罚和问责机制。

  张红宇还表示,《规范》定位为工作指导性文件,而非具有强制力和约束力的部门规章,目的是为各地提供参照文本,各地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调整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规则,引导土地经营权公开、公正、规范流转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