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 四川将试点网上交易

15.10.2014  12:42
核心提示: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四川即将重磅推出的“十个重点领域深化建章立制的制度规定”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十大领域深化建章立制

专访

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四川即将重磅推出的“十个重点领域深化建章立制的制度规定”引发社会强烈关注。

作为市民最关注的热点问题,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也是深化建章立制的要害领域。我省将如何建章立制,编制“铁笼”管住这两个重点领域?13日,华西都市报记者独家专访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为您全面解读相关制度规定,一一探析“我省土地出让,将试点网上交易”、“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真正集体决策”、“公职人员违规办矿入股,可移送司法机关”等新规出台的幕后。

A深度解读

广泛征集意见堵住土地矿产出让漏洞

在城镇化加快发展的背景下,土地出让无疑是全社会关注的“金饽饽”,背后也有着巨大的利益空间。而我省矿产资源总量丰富,43种矿产的保有资源储量位居全国前5位,如何预防这些领域的贪腐问题产生?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表示,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此次省政府不避讳行政权力最易失控的领域,从群众呼声强烈的领域下手,以细致具体可操作性手段堵住行政权力漏洞和各类寻租空间。为了把问题“一网打尽”,把制度的笼子编得更细更牢,四川进行了大规模的广泛听取民意、征集多方意见,覆盖10余个市、县国土资源局、国家土地督察局及10个相关厅局。在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专门批示,常务副省长钟勉反复专题会议研究后,新规历经多次修改完成。

此次出台的规定立足于加强管理、规范管理,积极践行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既有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也对管理对象提出要求。例如针对各类评估数据造假导致国有资源流失的情况,第一次硬性提出了对社会中介的管理。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问题设计补漏条款

“新规从问题导向出发,针对性强,不仅回答了‘做什么、怎么做’,也回答了‘不能做什么’。”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举例说,针对在矿产储量评估过程中出现的矿业主私下勾兑专家,用欺瞒手段低价获得矿产开采权的违法现象,此次新规明确在我省建立国土资源管理专家库,专家实行聘任用制度;推行摇号选择评估师和评审专家制度;完善矿业权评估备案的集体会审和会审审查制度,推行不良记录登记通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

在土地出让方面,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六大违规问题,出台了补漏的针对性条款。包括“部分地方、部分出让宗地规划条件不完整”、“‘毛地’出让引发土地闲置”、《出让合同》违约、“以建设综合体等名义规避商品住宅拍卖出让、因招商引资等原因量身定制土地出让条件、阻碍意向用地者报名”以及“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违约金”等6大问题。

在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方面,提出了针对四大问题的补漏条款,包括“少数地方为特定企业或个人量身定制矿业权,违规出让矿业权”、“个别干部违规参与矿山经营或入股”、“地勘成果弄虚作假”及“矿业权评估弄虚作假”等问题,新规让别有用心者无制度漏洞和空子可钻。

B亮点直击

土地规划调整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日

新规首次提出,土地出让后涉及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调整的,调整前和调整后的内容必须在批准调整后5日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日。

为了不让规定沦为一纸空文,此次规定也通过更加严格的要求,增强了执行力。例如,对拟出让地块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出让方式的确定、出让价款的缴纳、规划条件的调整等内容作了进一步要求,包括“在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区域,不得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不具备‘净地’条件的宗地,一律不得出让”。

此次规定在完善土地出让交易方面,增加了改革内容,提出“将土地出让交易环节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开展土地出让网上交易试点”,并首次提出各县(市、区)除工业用地外的土地出让,原则上进入所在市(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真正做到让公共资源在阳光下交易。

杜绝“一言堂”土地出让集体决策

过去,由于一把手的话语权最大,如果一把手强势表达意见想法,所谓的集体决策很容易沦为形式。为了杜绝“一言堂”的现实漏洞,打掉利益寻租空间,规定第四条首次提出,土地出让方案审批必须采取集体会审方式,以会议方式集体决策的,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规定》第五条还首次明确了土地出让底价集体决策的时间,并要求将底价确定的过程及结果纳入集体决策的记录文件,存档备查,避免了底价随意变动的“猫腻”和操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