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入股合作社贫困户分红打工收益丰
□记者 庞峰伟
6月23日,巴中市巴州区水宁寺镇水宁村,长势喜人的猕猴桃园里,村民王禄太一脸期待:“今年肯定能卖个好价钱,我们的‘分红’也有指望了。”
水宁村距巴中城区17公里,2010年有贫困户417人,村民居住条件差,产业支撑乏力,是典型的贫困村。多年来,种粮、养猪和打工是村民们主要的经济来源。
2011年,该村被列为巴州区首批规划建设的中心村之一。实施产业扶贫,如何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水宁村探索出“支部+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模式,将整理出的25.3公顷土地作为村集体资产,以股份形式平均分给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再将村民手中的股份集中起来,以“入股分红”的形式建立土地专业合作社。
合作社建起了,光靠一村之力蛮干不行。“大家决定引进市场主体,走土地集约利用、规模化经营的路子。”村主任冯久明说,水宁村随后引进浩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1.2亿元建红心猕猴桃产业园区,现已培育红心猕猴桃333.3公顷。“村民自愿加入土地专业合作社,和土地产出捆绑在一起,不仅保证了企业利益,而且也保证了村民利益。”冯久明解释,村民的土地流转后,合作社提供技术支持,无论盈亏每年都要给村民补贴;猕猴桃正式挂果有销售收入后,公司再按照30%的比例向社员分红。
土地入股让村民变身股东,村民不仅可以得到土地上的收益,还可在家门口找到工作。村民苟元芬算了一笔账:在园区工作每天有80元工资,每公顷地每年能得到9000元的补助,按分红比例,她家0.33公顷土地入股后的收入将成倍增加。
不仅仅是水宁村,在巴州区清江镇巾字村,全村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户以总共200公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巾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按0.006公顷土地为1股划分到村民和集体,同时,合作社将分散的股份集中起来入股企业,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和利润分成,实现了农民增收、集体增值、企业增资、农业增效的多赢模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只是形式之一。巴州区通过设立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集中土地所有权,同时,对财政投入形成的经营性农业资产,按“集体股”“基础股”“优先股”,量化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贫困户,实现贫困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期获得股权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