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培训班的通知

07.04.2015  13:05

川房协[2015]41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征收部门:

原定于今年3月12-13日举办的《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班因特殊原因调整到今年4月下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条例》的立法背景、适用范围。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解读。

(三)《条例》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疑难问题解答。

(四)解读《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范性文本》。

(五)征收补偿信访处理。

二、授课领导和专家

此次培训将聘请参加《条例》起草的有关领导和专家授课。

三、参加人员

各区县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相关人员。

四、培训时间

2015年4月20日全天报到,4月21日-22日培训。

五、报到及培训地点

成都锦城美丽华酒店(成都市青羊区北校场西路10号。联系电话:028-65163888)。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500元/人,含培训期间午餐,其余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七、其他事项

参培人员请于4月15日前将参加第六期人员报名回执表传真至

省房协培训部。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省住建厅颁发培训结业证书,作为征收管理人员上岗凭证。

报名电话:028-85350369    028-85353498(传真)

联系人:  赵秀贤    马玉强    罗锦成

附  件: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点击下载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