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圆满完成体外诊断试剂抽样工作

14.07.2015  11:29

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抽验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局坚持监督抽样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相结合,创新抽样模式,认真组织实施,并于6月30日前圆满完成了省内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企业的抽样任务。

在此次体外诊断试剂抽样工作中,共完成40个批次的抽样任务,国家监督抽验完成率100%,省级监督抽验完成率87.9%。对部分产品由于生产厂家及经营单位库存样品达不到抽样方案的要求而未能完成抽样的,进行了详细登记。通过此次抽样,进一步规范了我省体外诊断试剂的市场秩序。

(医疗器械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