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好廉租房共圆安居梦 巴州区扎实推进农村廉租房建设

26.12.2015  13:12

 

从水宁寺场镇出发,沿着一条蜿蜒的水泥路,行车约10分钟,进入花溪乡新庙村示范点。在示范点中,一条条水泥路犹如条条素带,将一栋栋小楼房连接起来,农村廉租房分布在其中。新庙村农村廉租房每户平均面积约80平方米,设计合理:两室一厅一卫一厨,外加两个生活阳台和一个小储藏室。该村在新农村建设时,关注农村贫困村民居住和生活条件,利用项目整合资金修建了一批农村廉租房。除了五保户村民可免费居住外,经村民评选出来的贫困村民一月缴40元就可入住。

 

这是巴州区创新思路,建设农村廉租房,让困难群众居有定所的一个缩影。

 

政策“给力”700余名困难群众住上新房子

 

通过摸底调查、自愿申请、精准评估等环节,明确困难群众哪些房可维修,哪些房应改建,哪些房须新建,哪些人应享受什么补助政策等,逐一登记建档并提出相应方案。”据巴州区新村科长蒲朝卫介绍,结合实际,巴州区按8%-10%比例,在“巴山新居”聚居点统一规划建设40-80平米小户型廉租房,并配套基础设施。

 

农村廉租房建设,资金投入是关键。为确保能将廉租房建好,让贫困群众有房可住,筹集建设资金是关键。巴州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将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农村扶贫资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增减挂钩兑换资金“打捆”使用,借力市场融资和撬动社会捐助等多措并举,破解廉租房建设资金短缺难题,不让资金问题成为廉租房建设的“拦路虎”。

 

水宁寺镇枇杷村村民金光志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除自家原来近400余平方的旧房子,得到新居建设补助和旧宅基地的复耕补助,不花一分钱就住进了140多平米的独栋小楼房。此外,村上还补给他5.2万元。

 

谁入住廉租房,谁享受什么样的补助政策,廉租房租金如何确定?这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均由群众大会民主决定。凡是符合条件且自愿入住廉租房的困难群众,按自愿申请、村委会审查、乡(镇)政府复核、区级主管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并将审批结果在村委驻地、村交通要道张榜公示不低于7日。根据廉租房协议中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困难群众入住廉租房资格实行一年一审查,如困难群众经济状况好转,不符合入住条件的,将依法依规退出,所退出的廉租房放入下年重新民主分配。

 

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区共建成“巴山新居”聚居点136个,入住农户13085余户近5.5万人,其中廉租房共180套,入住困难群众700余人。

 

多管齐下困难群众手里有票子

 

廉租房建设和分配,解决了老百姓“住得进”的问题,如何让老百姓“留得住”过上好日子,如何使老百姓真正脱贫致富奔小康?巴州区在产居结合、政府托底、精准帮扶等方面不断探索,在“留得住”上下功夫。

 

政府托底。将入住廉租房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医保等国家保障体系中,解决其基本生活、就医等问题。

 

解决就业。让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从事新村物业管理,如保洁、治安巡逻等公益性岗位工作;引进产业,推荐他们到就近园区务工。花溪乡明山村通过招商引资,引进四川塔基菘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形成了“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模式。在明山村发展金银花1500多亩,修建技术指导站1.14万平方米,解决了困难群众就业达1300多人次,实现户均增收1400多元。新庙村68岁的村民李成莲住进廉租房后,村委会安排她在村里打扫卫生,一个月打扫8次,可领到300元的劳务费。

 

精准帮扶。充分依托精准扶贫“挂包帮”机制,为入住廉租房的困难群众提供种苗、技术、资金等扶持,帮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规划,帮助他们自食其力发展增收产业。

 

创新治理建设幸福美丽新村

 

聘请法律顾问,培养法律明白人,制定村规民约,定期开展法律宣传;建立综治工作站、调解室、警务室,制定治安巡逻制度;建立便民服务工作站、照料中心,图书阅览室、平价超市、文化广场……一条条农村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在巴州区新村聚居点落地生效。

 

贫困群众住进廉租房,进入聚居点后,生活空间不再是分散居住状态的单家独户,而是进入人际关系更为密切、现代文明程度更高的社会群体。”蒲朝卫说,各试点乡镇抓住“雨露计划”、新平民教育、法治巴州建设等有利契机,不断创新培训模式,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入住新居困难群众的培训与教育,使其逐步增强法治意识、公德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等,在潜移默化中逐渐改掉陈规陋习,养成符合新居环境氛围的好习惯,形成与幸福美丽新村相适宜的良好风气。(巴中日报记者 何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