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61岁环卫工为捡垃圾袋被撞重伤(图)
看这起惨剧,你开车还乱丢垃圾吗?
为捡拾快车道上一个小塑料袋垃圾,61岁的女环卫工差点付出了生命的代价。11月16日下午,郑州市中州大道上突发的这起交通事故,再次警醒我们,切勿再往车外抛洒垃圾。
当天下午5时30分,受伤的女环卫工已被120方面拉走抢救。在位于郑州市中州大道贾鲁河大桥以北约30米的事发现场,她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侧翻在紧邻中央隔离护栏的快车道上,已被撞得快散了架。
该车右前方,一辆打着双闪等的五菱面包车左前车头明显损毁,司机姚师傅正等待交警及保险公司人员。他说,下午约4时40分许,他正驾面包车由南向北沿中州大道行驶,这名环卫工突然骑着三轮车去马路中间,他刹车不及,两车相撞。
事发快车道上,面包车并没有留下明显的刹车痕迹。姚师傅也承认,当时他的车开的不慢,“看到三轮车时,已经没时间,反应不过来了”。
路边的环卫工王师傅说,受伤环卫工是他的同事,名叫崔云妞,是附近的弓庄村村民,今年61岁,在中州大道上做环卫工已经10多年了,“以前出过好多小事故,都没今天这个严重”。
“护栏旁边有人丢了一个塑料袋垃圾,要是不捡走,公司要罚钱,她就是骑车去捡时被撞的。”王师傅说,中州大道路宽车多,捡拾垃圾往往非常危险,“当时天擦黑,光线不太好,就出事了”。
“老太太被甩出去了,吐了一地,一直都昏迷,伤得应该不轻。”姚师傅说,他的车只买有交强险,手头也很紧张,“只要老太太人没事儿,我就谢天谢地了”。
在现场停留的30分钟时间内,大河报记者发现,因该段中州大道限速为80千米/时,通行车辆车速普遍较快,包括交警、保险公司人员穿越快车道,都是小心翼翼,险象环生,即便有警车、拖车闪灯提醒。
就此事件,处警的郑州市交警五大队事故1号民警表示,按照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机动车遗洒、飘散载运物属于违法行为。
“乱抛垃圾伤害的,不仅仅是环卫工,还可能是其他车辆驾乘人员,对自身行车也不安全,可能害人害己。”他说,大家必须注重素质,做到文明行车,“真有垃圾,停车后丢进垃圾桶,也就是举手之劳吧”。
昨晚7时,大河报记者从郑州市金水区总医院获悉,受伤的崔云妞已经在该院外科住院治疗,“伤情还比较危重”。 大河报 记者 李岩 实习生 代梦颖 文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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