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1名社区主任在办公室烧炭自杀(图)

24.02.2014  06:32
   2月19日上午,樟木头圩镇社区主任办公室大门紧锁,17日该社区主任在办公室里烧炭自杀。 南都记者 陈奕启 摄

  南都讯 记者何永华 2月17日,东莞樟木头镇圩镇社区年仅42岁的社区主任刘伟强被发现在办公室内烧炭自杀。记者昨日获悉,经过樟木头警方连日的调查,目前已经正式确认死者系因烧炭自杀。

  经东莞市公安局和樟木头分局刑事技术人员对现场勘查查明:在死亡现场卫生间内发现有烧炭的痕棘死者身上无外伤,排除他杀,死因符合自杀情节。经法医鉴定,死亡原因为一氧化碳中毒。

  樟木头宣教文体局称,死者患有痛风、糖尿病,精神较为抑郁,近半年来经常与妻子因家庭琐事吵架,事发当天,再次与妻子吵架后离家,直到被发现死亡。

  正值壮年的刘伟强在进社区工作前,曾担任圩二村民小组组长。2008年3月,社区党总支委员会换届选举,刘伟强当选为副书记。2011年3月,刘伟强再次当选连任,并担任圩镇社区居委会主任至今。尽管在事后,樟木头警方初步调查认为刘伟强系一氧化碳中毒,窒息死亡,基本排除他杀,但他的死亡还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对刘伟强的自杀原因猜测纷纭。

(原标题:东莞一社区主任确系烧炭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