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发展新趋向

10.08.2015  12:34

   作者:北京大学 王跃生 、北京市委党校 马相东

  进入新世纪以来,科技特别是互联网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改变了全球产业和经济面貌,新产业层出不穷,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经济力量对比发生了结构性变化。新经济以及全球经济格局的变化,都对改革和完善国际经济秩序与规则提出了紧迫要求。

  尽管美国经济正在经历相对衰落的过程,但美国仍然是当今世界实力最强、最具创新能力的国家。美国集中了优质、丰沛的经济资源,在国际经济秩序和规则中处于主导地位。美国在处理全球经济事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善于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制度调整和创新来重振国民经济,阻滞新兴大国崛起。与此同时,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努力在既有秩序和规则框架内争取更多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并积极推动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全球经济处在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规则重塑中,国际贸易投资规则最终走向何方,取决于这些因素和力量的博弈均衡。目前,重塑规则的博弈取得了一些进展,并呈现一些新趋势和新特点。

  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双轨并存。传统世界经济结构下,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制定权主要掌握在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手中。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美国力推TPP(跨太平洋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T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ISA(服务贸易协定)等国际贸易投资机制与规则谈判。这些规则主要是从发达国家已经达到的高水平和经济发展需要出发的,不顾各国经济发展差异,要求全面实行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和服务业开放,诸如服务业的大幅度开放、对政府干预的限制以及严格的环境标准、社会责任标准、知识产权标准等。目前,金砖国家以及其他新兴经济体的力量迅速上升,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主张根据各国发展阶段和经济基础不同,实行有差别、渐进式的开放与自由化。亚太自由贸易区(FTAAP)设想、“一带一路”建设、亚投行筹建等体现了这样的理念和主张,将为各国经济合作提供更友好的平台,因而在世界上受到广泛欢迎,必将为世界经济平衡和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为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完善作出新的贡献。

  区域经济一体化对经济全球化的某种替代。以多哈回合谈判受挫为标志,全球贸易自由化遇到较大障碍。国际金融危机以后,世界经济持续低迷,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全球性的贸易自由化很难取得明显进展。与此同时,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协定、共同市场等多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与一体化发展迅猛,各种区域经济合作与贸易投资一体化机制与安排层出不穷。未来相当长时间内,贸易投资一体化、自由化等制度安排和规则将主要通过区域合作的形式实现。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应把握趋势、抓住机遇,根据平等互利、差别对待、不干涉内政、非政治化等原则,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

  国际经济规则一体化趋势显现。长期以来,在世界经济治理中,世界贸易组织(WTO)主管全球贸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主管全球金融事务,世界银行主管发展援助和国际信贷,它们各司其职,规则也各自制定。但是,以目前的世界经济形势和国际经济规则发展趋势看,随着跨国公司的发展,随着金融深化和自由化,随着资本市场开放和服务业开放,各经济领域相互开放和融合发展趋势明显。在此情况下,国际贸易投资规则的制定不可能与国际金融、资本流动、知识产权、全球监管、风险防范等分割开来,各方面互为因果、互相制约、互相牵连愈发明显,国际经济规则一体化趋势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