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原副主任二审改判6年

05.02.2015  16:35

  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媛) 利用职务便利将一个嫌疑人由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原副主任魏崇金收受嫌疑人妻子好处费,一审被三中院判刑12年后,近日又被北京高院二审改判6年。造成改判的原因的受贿金额发生了变化,之前一审认定是150万,此次减掉了100万。

  此次终审查明,2009年年底,魏崇金利用担任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副主任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过问王某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并致王某由强制措施由监视居住变更为取保候审。为此魏崇金收取王某之妻闫某给予的10万元。2009年12月31日,魏崇金以人民币50万元的价格向王某出售海水珍珠项链2条(市场价格共计10万元)。

  有意思的是,魏崇金最初是因为涉嫌重婚被“双规”,结果他主动向办案机关交代了其收受他人贿赂的事实,但最后重婚罪的证据不足,法院没有认定,只认定了受贿。

(原标题: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原副主任二审改判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