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营改增扩大试点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
国税总局网站28日刊文称,2013年,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中,税收政策担当了重要角色。2013年,税收政策多税种并用、多环节并举、多手段并促,为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引导经济转轨转型、推进民生改善助力加油。
文章称,营改增扩大试点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战略举措,也是2013年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第4次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自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这标志着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的营改增试点进一步扩围、提速,驶入快车道。
这项工作既涉及原试点的9个省(市),又涉及新增的22个省(区、市),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国务院重视、社会各界关注。税务总局与财政部紧密合作,广泛深入调研,在较短时间内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行营改增试点及适用政策进行了明确。同时,按照国务院部署,于12月12日发布了《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明确了2014年营改增扩大试点任务。
截至2013年11月底,全国已有259.4万户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其中一般纳税人46.7万户,小规模纳税人212.7万户。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各级税务机关始终坚持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实施方案,加强部门协作、夯实征管基础,强化技术保障、优化纳税服务,加强舆论引导、开展培训辅导,跟踪政策执行、完善过渡政策,严防涉税风险、堵塞征管漏洞,先期试点单位积极开展对口帮扶,新试点地区主动作为,国税局、地税局紧密协作,扎实认真,稳扎稳打,确保全年营改增扩大试点取得了彻底胜利。
一年来的营改增扩大试点,运行良好,成效明显:现代服务业迎来多重利好,发展势头强劲。营改增扩大试点给服务业带来解决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扩大业务领域等多重利好,增强了服务业竞争力,吸引各类投资和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集聚,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201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税收增长15.3%。
促进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外包和主辅分离。营改增打通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使一些企业将研发、设计等服务环节从主业剥离出来,促进了分工的专业化,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制造业的稳定发展创造了条件。
企业更新设备和扩大投资的积极性大幅提升。试点纳税人购进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项目均能抵扣进项税额,降低了企业采购成本,大大提高了企业更新设备和扩大投资的积极性。
结构性减税效应显现,企业普遍受益。各省(区、市)普遍反映,营改增从制度上有效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试点纳税人减负面均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