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税局原局长被查后与行贿人订攻守同盟
涉嫌受贿千万元,广东省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昨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庭审中曝出李永恒夫妇涉嫌与行贿人曾三次碰面订立“攻守同盟”,应对纪委联合调查组。不过,行贿人遭到控制后立即全盘交代行贿及被索贿的事实。
曾写信让妻子倾家荡产也要退赃
昨日,李永恒身穿红色囚服出庭,他头发花白,显得瘦小。李永恒全盘承认检方指控,仅仅提出向詹平彬索要钱财时想过要还,但同时表示若法庭认定是受贿,自己也接受。他称妻子卷入案件,目前尚在取保阶段,他给妻子写信,让她倾家荡产也要退赃。
在最后陈述阶段,他没有大段的悔过词,只是简单表示了内疚。庭审结束后,李永恒将戴着手铐的双手举过头顶,向旁听席上的友人打招呼致意。
昨日庭审显示,李永恒虽然在2012年8月卸任省国税局局长一职,但直到2013年5月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就在2013年上半年,李永恒夫妇颇高调地3次前往澳大利亚,在澳大利亚和广州购置了3套房产,近900万元购房资金均是向潮州商人詹平彬索取。
转租珠江新城房产并退还60万元
2013年8月底,中纪委驻国税总局纪检组与省纪委联合对李永恒涉嫌违法违纪线索展开调查。此时虽然李永恒已经退休,但是他很快就通过自己的渠道掌握了这一消息。
李永恒在法庭上称,当时获悉纪委掌握到的情况就是他和詹平彬的往来。为此,夫妇俩在同年9月至少两次联系詹平彬,双方商讨对策,想结成“攻守同盟”。
多方证词显示,李永恒夫妇试图抹平留下痕迹的资金往来。同年9月,他们将珠江新城的长租房产转给詹平彬,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又凑了60万元还给詹平彬。其间,詹平彬一度担心纪委会立即对李永恒夫妇采取手段,钱没来得及还人就被抓走,还曾让李永恒妻子打了欠条。
“夹”口供如何解释转账短信
2013年上半年,詹平彬通过地下钱庄分两次将650万元人民币兑换成100万澳币,打入李永恒女儿妻子香港联名账户。事后还发了一条短信,短信中詹平彬称李永恒为老板,并用字母r代替人民币,字母a代替澳币,标明数额,以示钱已汇出。对于这笔钱,李永恒叮嘱詹平彬,这笔钱在境外纪委查不到,让詹平彬不要说。
根据詹平彬证词,2013年10月底,李永恒夫妇再次约他到深圳商议,当时李永恒方面曾表示形势非常紧张,口供一定要对好。相关证词还显示,此时李永恒夫妇似乎知道纪委掌握了上述短信。这次会面中双方商定假如纪委问起,就说“r”“a”等字母是李永恒女儿要购置的陶瓷型号。
但詹平彬2013年11月20日被调查人员控制后,立即交代所有情况。2013年11月28日,省纪委对李永恒采取“双规”,李永恒也全盘交代了犯罪事实。
争议
1 李永恒有否提供实际帮助?
李永恒最大的金主詹平彬,担任潮州市中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潮州市华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好口味食品有限公司以及潮州市华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4家公司法人代表,在潮州拥有酱油、陶瓷生产产业,还涉足房地产开发。昨日庭审中,李永恒表示自己并没有给詹平彬提供实际帮助,只是将深圳市国税局、潮州市国税局领导介绍给詹平彬,在国税系统内很给詹平彬面子。同时在考察中山完美公司时,他也只是让中山市国税局局长予以支持,他认为税务部门对企业支持是应该的,自己并没有提供任何帮助。
但詹平彬证词显示,其公司以前经常被稽查、罚款,有李永恒支持后,潮州市国税局没有再对其采取稽查手段,只有在任务重的时候才让该公司自查补缴税款,也不用罚款。他去国税部门办事顺利了,对方礼貌客气,公司发展得很不错,他内心很感谢李永恒。另有证据显示,詹平彬的公司2002到2005年每年遭到潮州市国税局稽查罚款,2006年开始便未被稽查,只在2010年有过补交税款记录,未被罚款。公诉人指出,李永恒担任省国税局局长期间,对省内国税局副局级干部人事任免有决定权。他在多个场合要求潮州市、中山市、深圳市国税局领导对与其有利益关联的企业给予照顾,提供了帮助。
2 女儿拿“顾问费”算不算受贿?
李永恒夫妇及女儿李丹曾在2009年底,经广东中医药大学教授黄某胜介绍,前往中山完美公司参观。当时李永恒妻子提到女儿李丹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上班,中山完美表示可以聘请李丹做财务顾问。该公司一名证人说,此次考察结束后,他曾向普华永道香港公司咨询财务顾问事宜,发现费用高达百万,遂有了每月给李丹2万港元的想法,以此和省国税局高层保持联系。公司高层听取汇报后表示同意。这笔钱从2010年开始支付,按月打到李丹银行卡上。不过李永恒2012年8月一卸任,完美公司也立即停发该笔款项,前后共计60万港元。公诉人指出,根据“两高”有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的,以受贿论处。
3 退休后收的钱算受贿吗?
李永恒虽然于2012年8月卸任领导岗位,但正式退休手续在2013年5月才办完。据此来看,李永恒有4万元是在退休之后收取,这笔钱是否算受贿?公诉人指出,根据“两高”有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离职前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离职前后收受部分均应计入受贿数额。
此外,李永恒得知自己被调查后,将房产转给詹平彬,并还了60万元人民币,这笔钱是否还算受贿呢?公诉人指出,根据“两高”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及时上交不算受贿。但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之前的房产
1
位于广州中心区的润粤小区,系福利分房,用来自住。
2
在广州星河湾有一套300平方米房产,市价约为每平方米3万元,目前空置。
2013年购置的房产
1
位于广州珠江新城博雅御轩,150平方米。该房产没有产权,只能通过租赁形式销售,合同签订租期40年,价钱为158万余元。
李永恒表示珠江新城房产打算自住,尚未来得及装修。
2
位于广州从化的方圆明月山溪花园,70多平方米的洋房,48万余元。
李永恒表示,从化房产准备退休后度假用。
3
最贵的一套是位于澳大利亚悉尼的别墅,总价值约为260万澳币,折合人民币1000多万元。
李永恒表示,位于悉尼的房产是女儿看上的,总价260万澳币,女儿自筹了160万澳币,他主动提出支持100万澳币,100万澳币当时折合人民币650万元左右。
订立“攻守同盟”
2013年8月底 中纪委驻国税总局纪检组与省纪委联合展开调查。
2013年9月 李永恒夫妇至少两次联系詹平彬商讨对策。
2013年10月底 李永恒夫妇再次约詹平彬到深圳商议。双方商定假如纪委问起转账短信,就将原来代表转账货币的“r”“a”等字母说成是李永恒女儿要购置的陶瓷型号。
2013年11月20日 詹平彬被调查人员控制后,全盘交代所有情况。
2013年11月28日 省纪委对李
永恒采取“双规”措施。
统筹:南都记者 李亚坤
采写:南都记者黄怡 李亚坤 见习记者 陈燕
南都制图:陈芳
编辑:SN117
文章关键词: 攻守同盟 官员受贿 我要反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