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国有资产评估、审计、清产核资招标公告
四川川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审计、资产评估
二、招标范围:
1、四川川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审计。
2、四川川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评估。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情况:
1、清产核资审计基准日2015年5月31日;
2、项目完成时间:2015年7月10日之前
3、项目资产规模:总资产100万元以内
4、清产核资审计及评估工作报告对象:四川川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5、项目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川音嘉园内
五、报名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相应执业资格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6、具有清产核资审计及评估的成功案例;
7、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注册在事务所的会计师不得少于10人,资产评估机构要求注册的评估师不得少于5人;并至少有一员专业的注册会计与资产评估师在工作现场;
8、入围四川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介机构备选库;
六、投标文件内容
1、服务报价:所报价格为费用总额,包括资产评估费、清产核资审计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餐费等所有费用。招标人郑重声明:价格是重要参考因素,但并非唯一条件。投标人一旦成交,双方将严格按照成交价格签订、执行相关业务约定书。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简介
3、投标人近三年业绩一览表;
4、事务所执照副本、拟派往招标人之会计师、评估师执业资格证明;
5、拟派往招标人之会计师、评估师情况介绍、学历及职称、执业年限、从业经验及目前与过往业绩重要案例;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事务所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有效证件;
9、中标后的联系方式(中标后通过电话通知,必备)
10、其它相关文件。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标书请密封,并骑缝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验原件交复印件,加盖鲜章)。
七、报名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17日下午5:00点之前(工作时间内),到武侯区新生路6号四办公区309四川音乐学院资产经营办公室,持相关证明、证件报名;
2、联系方式 :
联系人:胡老师、洪老师
电话: 028-85430466 028-85430978
四川川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