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新闻发布会在蓉召开
会议现场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12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就贯彻《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召开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出席会议并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发布会由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迎晓主持。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何大清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起草过程以及《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七章就贯彻落实《条例》提出意见建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孟辉介绍了贯彻实施《条例》的有关情况。
据了解,《条例》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七章、五十七条,主要有房屋征收启动时公共利益的认定、因旧城区改建而征收房屋的特别规定、房屋征收的市场化评估及房屋征收的补偿四个方面的内容,是一部全面规范我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在讲话中指出,在我省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关键时期,《条例》的及时制定对进一步规范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行政行为有着重要意义,是我省实现依法治省,坚持依宪执政、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各级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条例》的宣传,为推进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严格依法做出征收决定、评估、补偿和监督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认真对照《条例》规定,抓紧清理现有政策规定,及时进行修改、废除和解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条例》贯彻实施的情况加强监督。
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在蓉的新闻媒体出席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