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国有企业办消防机构分类处理指导意见
09.06.2017 22:00
本文来源: 物价局
8日从国资委官网获悉,国资委、公安部、财政部近期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办消防机构分类处理的指导意见。按照依法建立和职能归位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划分企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与政府提供消防安全公共服务的责任界限,分类处理国有企业办消防机构,2017年底前完成。稳妥退出企业办的市政消防机构。企业办的承担公共消防管理服务职能的市政消防机构应当撤销,其职能移交当地公安消防部门。
(来源:中财网)
本文来源: 物价局
09.06.2017 22:00
省国资委被评为2016年绩效管理先进单位
近日,2016年度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结果出炉。经过部门自查总结、互评、省政府绩效委评价、社会公众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层层严格评价、综合考评,省国资委获得98.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