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创新开展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集中攻坚行动”助推39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全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暨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会精神,扎实抓好全国30项重点任务、全省39项重点任务的落实落地,泸州市创新开展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集中攻坚行动”,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作为全市组织工作“三大重点任务”抓,着力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重点工作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早见效。
一、“四张清单”抓统筹,做到对标看齐、凸显特色
制发《泸州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对“集中攻坚行动”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一是列出任务清单。 认真落实全省4个方面、39项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开展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大调研”“建立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选好配强国有企业党委书记”“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三加强两妥处”40项重点工作任务。 二是列出责任清单。 明确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等牵头单位“牵头抓总”责任,191户市属国有企业“主责主业”责任,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审计局、市工商局等9个部门单位“协助落实”责任,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文体新广局、市林业局等12个受托管理单位“指导督促”责任,确保每项重点工作单位牵头、有单位协助、有单位落实 。三是列出进度清单。 明确“集中攻坚行动”分“动员部署”“调查研究”“深入实施”“总结考评”四个阶段开展,并提出总体时间安排,在此基础上具体化每项重点任务最迟落实时间,切实把工作“紧”起来。 四是列出成效清单。 重点形成《泸州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调研报告》等一批“课题研究”成果;“两学一做”学习记录等一批“印证资料”成果;《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1+2”薪酬分配办法》等一批“制度机制”性成果;老窖股份等党建示范点打造、泸州商业银行混合制企业党建探索等一批“经验典型”成果,让每项重点任务具体完成情况看得见、摸得着、可检查、有成效。
二、“四个突出”抓落地,做到聚焦聚力、有序推进
着力边安排、边调研、变推动、边落实。 一是突出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 着力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市属21户一级企业中,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的21户,占总数的100%。加快推进规范化董事会建设。市属21户一级企业中,21户规范建立董事会;县属17户一级企业中,14户规范建立董事会。 二是突出建设高素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 近期,市委先后从市属国有企业内部提拔正职4名,从外部引进市属国有企业正职2名。公开选聘6名专职外部董事、外部监事到12户市属国有企业,担任董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完成泸天化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经理层市场化选聘工作,市场化选聘经理层人员23名。 三是突出把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新建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西南医疗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国企党组织,基本解决“应建未建”问题。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开展“四强四优”党员示范行动,创建国有企业党员示范单位30个、党员示范团队150个、党员示范岗800多人,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四是突出加强对国有企业党的领导。 市委专题召开座谈会对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进行研究部署;理顺了华西证券、泸州商业银行、中海沥青(泸州)分公司等党组织隶属管理关系;选派5名熟悉党务工作的正县级干部到企业担任专职副书记;与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谈话32人次,国资系统开展提醒谈话1015人次。
三、“四个强化”抓领导,做到保障有力、敢动真格
为确保“集中攻坚行动”工作有领导抓、有人员干、有经费办、有机制督,着力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检查督促、信息报送”上抓好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由常务副市长、组织部部长为“双组长”,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由分管党建的副部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区)党委组织部、相关市级部门(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集中攻坚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专题落实。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 在全市党建工作经费和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经费中列支1000万元用于国有企业党员活动场所规范化布置、人员集中培训等工作。市属国有企业加大党建经费投入力度,把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列支,确保党组织有工作条件、有经费办事。 三是强化检查督促。 组建5个调研督导组,分组定期不定期对市属重点企业、央企驻泸分支机构、市级部门单位代管企业、县区园区进行定期检查督导,帮助国有企业党组织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不力的个别单位和国有企业及时进行通报。 四是强化信息报送。 建立工作月报和通报制度,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党委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通报,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进行大力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