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中共四川省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
中共四川省民政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事业单位:
中秋、国庆假期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全厅广大干部职工过一个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中秋、国庆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重要时段和关键节点。各处(室)、各单位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学习会、廉政短信、廉政微信等方式,及时向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克服侥幸心理,进一步树牢遵规守矩、廉洁自律、厉行节约的意识,努力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良好氛围。
二、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担当
各处(室)、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和实物,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处(室)、各单位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监督管理。驻厅纪检组和厅机关纪委将采取适当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对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从严从重追责。
驻厅纪检组 厅机关纪委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