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正式启动 专项申报指南公布

17.02.2016  10:30
核心提示: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近日有了实质进展。科技部16日向各省市及相关科技主管部门下发通知,包括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等9个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正式公布。业内专家表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批重点研发专项指南的发布,标志着此前作为五大类之一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正式启动实施。    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近日有了实质进展。科技部16日向各省市及相关科技主管部门下发通知,包括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等9个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正式公布。业内专家表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批重点研发专项指南的发布,标志着此前作为五大类之一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正式启动实施。

  通知称,按照国发64号文件的要求,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的项目形成机制,面向2016年凝练形成了若干重点专项并研究编制了各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已经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以下简称“特邀咨评委”)和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复同意。根据“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现将“纳米科技”等9个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

  具体来看,这9个重点专项包括:纳米科技、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大科学装置前沿研究、蛋白质机器与生命过程调控、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现代食品加工及粮食收储运技术与装备、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智能农机装备。

  科技部副部长侯建国介绍,在率先启动的重点研发计划方面,目前已形成了59个重点专项的总体布局和优先启动36个重点专项的相关建议,经国家科改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得到国务院批准。

  为解决制约我国科技计划引领带动创新发展的深层次重大问题,2014年底,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即“国发64号文”)将中央各部门管理的100多个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在科学评估基础上整合成五大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

  据了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都是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健康等领域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支撑引领。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此次正式启动,为其他各类计划分别展开带了个好头。”有地方科技部门人士表示。他透露,64号文在整理合并科技计划的过程中,变化较大的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该计划整合了原有的973、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合作专项及13个部门的公益性科技研究专项、发改委、工信部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最复杂的地方如果都搞定了,也能为其他类科技计划‘打气’不少。”该人士表示。

  通知明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注册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前)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如果相关部门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到位,未来我国的科研工作必将是高效有序的。政府和专业机构各负其责,政府决定的是‘做什么’,专业机构决定的是‘怎么做’。”上述科技人士直言。“当然政府不再具体管理项目了,专业机构也不会出现权力过大的问题。因为专业机构进行项目评审时,并非随意指定专家,而必须从国家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符合要求的专家。”该科技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