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支持力度
10.10.2015 15:23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同时,为了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引导政策预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延期至2017年底,即至2017年底,对月销售额3万元以内(含)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3万元以内(含)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下一步,我厅将主动联系省级税务部门,加强财税部门的沟通衔接,不折不扣做好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充分发挥小微企业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促进消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我省形成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0.10.2015 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