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标准10年涨2倍 专家:尚有进步空间

17.05.2016  12:41

  原标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每天赔偿242.3元

  记者 商西  

  南都讯 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昨日发布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42.3元,昨日起执行。该赔偿标准接近10年前的3倍,日赔偿金额比2007年提高了158.64元。当天,最高人民法院也就国家赔偿新标准下发通知。

   日赔偿额比去年多22元

  根据现行《国家赔偿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该法明确,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其中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昨日,最高检发布最新的赔偿标准:要求各级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42.3元,较上年度增加了22.58 元。南都记者注意到,过去几年,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年度标准均在5月发布,这与国家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 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相关。例如,国家统计局今年5月13日公布2015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241元,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 厅根据此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

  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标准,2007年为日赔偿83.66元,今年几乎是10年前的3倍。过去10年时间,日赔偿标准每年都在提高,少则10.36元,多则22.58元。

   精神损害赔偿仍存争议

  但赔偿门槛高、赔偿标准低,始终被认为是国家赔偿存在的问题,其中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存在较大分歧。

  1995年《国家赔偿法》刚实施的时候,没有精神损害赔偿。此后该法几经修订,仍未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界定及计算标准。2014年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规定精神损 害赔偿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为赔偿额划出上下线。

  三天前,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陈满国家赔偿案的结果,蒙冤23年、失去8437天人身自由的陈满,获国家赔偿275万余元,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万余元,精神损害 抚慰金90万元。但此前,陈满向法院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是966万余元,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

  据介绍,近年几起备受关注的冤假错案,申请赔偿与裁定赔偿额之间的差距较大,尤其在精神损害赔偿额度上,如“念斌案”申请国家赔偿1500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万元,而法院裁定总赔偿额为113万元。

  对此,有专家指出,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从无到有是一种进步,当前以“抚慰为主、补偿为辅”的赔偿原则也具有合理性,但赔偿标准尚有进步空间。

   刑事赔偿

  违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

   行政赔偿

  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征收、征用财产。

责任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