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秋国庆严禁公款送节礼

25.07.2014  18:48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秋国庆严禁公款送节礼

  “逢节必禁”已成纪委惯例

  法制晚报讯(记者温如军) 昨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印发《关于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6·30”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通知》,要求国家机关中秋、国庆节假日严禁送礼、宴请、旅游、发放财物。

  通知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在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禁用公款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领导干部要敢抓敢管,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据了解,2013年以来,每到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中央纪委都会发出通知、出台禁令,从具体事情抓起,加强执纪监督。

  2014年元旦、春节前,中央纪委又连续印发通知,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纪委部署,采取明察暗访,受理举报、媒体曝光等多种措施进行落实。

文章关键词: 公款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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