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国家宪法日 锦江法院巡回法庭走进校园

05.12.2015  22:10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今(4)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宣传法律知识,锦江法院组织巡回法庭审判走进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校组织了800多名在校师生参加了旁听。

该案被告人温某某和王某某经共谋于华润幸福里工地门口实施盗窃,将被害人李某某的一辆红色“都市风”电动车盗窃后以1000元的价格销赃,每人分赃500元。后被告人王某某和温某某又窜至上述地点,准备再次实施盗窃时被民警挡获。公诉机关提起公诉认为,被告人温某某、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工合作,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某、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为了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惩罚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温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