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 “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日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记者 邱晓晨) 今(4)日是我国首个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意味着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上午,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自贡”为主题的自贡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在自贡春华广场举行。自贡市以现场集中宣传活动的形式迎接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
自贡市委副书记谭豹出席开幕式上并发表讲话。他表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自贡,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心愿和光荣任务。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迈上新台阶。坚定捍卫宪法治国安邦的至上法律地位、在推进依法治市中弘扬宪法精、在全社会形成学宪护宪守宪新常态。
市委市政府47各部门分别在春华广场设立了法律咨询宣传点,100多个工作人员热心的向市民普及法律知识、进行法制宣传,耐心为市民解答法律疑问。各个部门还通过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发放法律解读漫画读本、发放普法宣传围裙、挂历、讲述普法案例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记者了解到,市人口计生委为今天的活动准备了200多件普法宣传围裙,他们希望以更多样的方法来向市民宣传法律的重要性。
市民李桂香今年已经60多岁了,但她告诉记者,“我是看电视知道今天是我国首个宪法日,平时我也很喜欢看《今日说法》,懂法是老百姓的义务,今天拿到的这些法律资料回去我还要好好学习下,要活到老学到老。”
“宪法日的确立提醒我们要以宪法为基本,严格执法,保护人民合法权益。”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刘德云如是说道。据他介绍,市公安局每个月都会抽出一天作为学法日,专题来学习法律知识,把学法落到实处。除了今天上午在春华广场进行集中宣传,下午还将会在板仓社区举行《宪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讲座,更广泛的进行宣传。
集中宣传活动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了解和咨询,营造了浓厚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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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决定明确,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设立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将有助于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