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出台新规首月 进京上访数量直降五成多

30.06.2014  00:36

国家信访局出台的一项新规,让2014年5月成为进京上访现象的转折点。5月,是“越级走访不予受理”新规实施的第一个月份。统计显示,进京上访人次同比下降56.4%。

这项新规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信访改革要求的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法制日报》记者从国家信访局获悉,相关改革,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中。

推行依法逐级走访

上文提到的新规,全称为《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 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旨在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办法》规定,越级走访事项将不被受理;应到省内而未到省内信访的事项,或者信访事项已经复核终结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接待部门将不再受理。这意味着,绝大多数信访事项将终结在省内。

办法实施第一个月来,效果明显。进京上访的比例大幅减少。据国家信访局提供的数据,今年5月份,中央和国家机关登记接待人次同比下降56.4%。

与此同时,全国省级机关接待的信访人次也呈下降态势,同比下降10.3%。以福建省为例, 5月份到省里上访的数量环比下降21.4%,到国家信访局上访数量环比下降19.6%,进京非正常上访量环比下降63.6%。

这些变化表明,“规范受理办理程序,压实责任主体责任,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的新规精神,达到了预想效果。

尽管如此,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行依法逐级走访工作进展仍然很不平衡。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在6月中旬举行的全国依法逐级走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有的思想认识模糊不清、工作态度不够明确;有的信访事项办理责任不落实、工作程序不规范;有的督导检查跟进不及时、相关工作缺乏协同性,影响了整体工作效果。

下一步要加强督导检查和工作考核,对落实《办法》不力、在办理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造成群众越级走访甚至酿成极端事件的典型案例,要依据信访工作纪律处分相关法规进行责任追究。”舒晓琴要求,“有权处理机关从来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直至送达的各个环节,均要在规定期限内向来访群众出具书面文书,履行相关手续。

网上信访成为主渠道

在网络技术不发达时期,群众上访主要是通过写信、走访的形式。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是信访工作的前提。近年来,从地方到中央,加速推进网上受理投诉,进一步方便了群众表达诉求。

2007年,江苏省淮安市创立了“阳光信访”雏形,此后逐步完善并在全国推广。民生热线、视频接访、短信、电话、网上信访、微博、信访代理等做法,构建了快捷高效的群众诉求表达新渠道。

2009年1月1日,国家信访局开通了网上投诉受理系统。试运行期间,当时只受理三农、社保等部分领域的投诉。自2013年7月1日起,国家信访局全面放开网上投诉受理内容。仅半年时间就受理各类投诉14万多件次。这一系统的开通,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国网上信访受理平台。

改革的方向是明确的:打造阳光信访,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将接访、办信、督查督办、网上投诉等全部信访事项都在网上流转;把受理、办理和结果等通过网络公开,实现信访事项的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

目前,网上信访已经成为解决信访问题的主渠道。一些地方的网上信访量已经超过来信来访量。2013年,湖北黄石市受理网上信访事项占全市信访总量的58.7%;广州市海珠区网上信访量已占信访总量的85.2%。上海市网上信访量占信访总量比从2009年的24.7%逐年上升至2013年的43.6%,年均上升近5个百分点。

涉法涉诉信访分流

长期以来,一些涉法涉诉事项因当事人信访,反复启动法律处理程序,耗费了大量司法资源和行政资源。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实行访诉分离,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意见》提出,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自此,信访部门将不再受理、交办、协调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而是引导相关信访群众到政法机关按程序反映问题。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教授认为,实行访诉分离,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树立法律权威,是信访改革非常关键的一环,体现了我们国家社会治理的方向。

今年1至5月,全国政法机关、中央政法机关接待受理涉法涉诉信访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上升约20%和30%。这两项数据明显上升,说明信访群众逐步接受诉访分离的改革精神,涉法涉诉信访开始回归法治轨道解决。

今年1至5月,在涉法涉诉进京访中,违法上访的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5%,越级访下降6%。两项数据下降,表明涉法涉诉信访开始呈现“弃访转法”的良好势头,信访秩序不规范的问题正在逐步好转。

信访人次不再大排名

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追究信访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责任人的责任。随后,信访部门对各省区市非正常上访人次进行排名,并成为当地党政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之一。

在大排名压力下,一些地方政府监控上访对象,殴打、非法拘禁非正常上访人员,雇佣黑保安进行截访的事件时有发生。

从去年开始,国家信访局取消了信访排名,取而代之的是国家与地方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能建立点对点的通报制度,并通过信访约谈制度对地方信访工作予以监督。

据悉,国家信访局正着手制定科学规范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尽快出台有关细则。记者梁士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