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国地税局四大举措开展联合稽查

23.11.2015  16:20

  为落实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1.0版),广安市地税局针对以往稽查工作“各自办案、信息资源共享性差、重复检查”等问题,主动加强与国税局的沟通联系,制定了四大举措开展联合稽查,增强了执法效能。

  一是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广安市国地税协作联系会议制度》,成立了联席会议领导机构,负责召开联席会议,对国、地税稽查工作重大合作事项进行部署、磋商,协调研究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两次,由国、地税交替召集,实行轮值,按年度依次轮换。

  二是信息资源互通共享。采用定期或即时交换信息的方式,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探索建立联合受理涉税检举工作机制,共同受理涉税举报,根据举报内容和涉及对象类型分别处理。双方相互转办涉税违法案件,及时检查并反馈结果。

  三是联合办案责任明确。按照“谁主管谁牵头”的原则确定牵头实施单位,建立工作项目责任制,明确各项工作责任部门,从而有效避免“缺位”或“推诿”,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责、团结协作。

  四是联合检查减轻负担。对有共同管辖的纳税户,实行“统筹协调、统一实施、一次进户、结果共享”的稽查方式,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重复进户”情况的发生,减轻了纳税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