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长:住宅所有权没有期限

08.03.2015  18:33

  法制晚报快讯(记者陈斯 赵颖彦 王南 李洪鹏) 国土部部长姜大明在下午会议入场前,主动向媒体回应日前公布的不动产权证书中“使用期限”是否意味着使得业主失去所有权?他说,不动产统一登记三月一日实施,证书有权力类别,包括住宅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栏目是登记土地使用期限,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更好地保护你的不动产权,也使交易更透明。

(原标题:姜大明:住宅所有权没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