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1名国土所副所长被举报用村民宅基地建酒楼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资源局称杜静霞的做法违规,已责令其停建等待处理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圩竹村近日有村民向新快报记者举报,称该镇国土所副所长杜静霞非该村集体经济成员,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取得土地证,侵占该村180平方米宅基地和村道用于建酒楼。
对此,高明区国土资源局表示,杜静霞使用村内住宅用地一事的确违规,目前已责令其停建等待处理。
■新快报记者 卢佳 付玉良 文/图
●村民举报 连村道占了近半亩地
据村民梁某称,她在圩竹村有一块80多平方米的土地闲置。去年12月底,梁某发现该地有人动工建设,才发现地块已属杜静霞所有。
“她以前是本村人,可户口早就迁出去了,不是村民又怎能拿到宅基地呢?”70多岁的梁某觉得十分可疑。据梁某家属提供的资料显示,杜静霞于1992年6月将户口由圩竹村迁至新圩镇。另一份土地证明则显示,杜于1996年才拿到该住宅用地,占地面积180平方米。
梁某还称,据当时政府规定,山区宅基地不得超过120平方米,杜静霞却申请到180平方米,严重违规。“去年12月她开始动工,把旁边的村道也霸占了,占地面积加起来接近半亩地了。”梁某认为杜静霞是国土部门的公务员,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用宅基地,“这不是知法犯法吗?”
●当事人称
“有规定,但当时没那么严”
对此,记者在更合镇国土所向杜静霞本人核实此事。她表示的确早已把户口迁出圩竹村,后来才申请宅基地,土地证的占地面积是180平方米,“但那里挨着河边,前面又有过道,实际建起来面积没有那么多”。
对于非本村户口却申请到宅基地一事,杜静霞称申请时不知道该规定,“我们村情况比较特殊,那时土地不值钱,很多外面的人都会回去建房”。至于占地面积超规,杜静霞说:“是有这样的规定,但当时没有那么严嘛。”
既非本村村民,面积又超标,怎么会申请到土地证?记者一再追问,杜静霞坚称土地证没有问题,“证是村里批准的,国土部门发的,违不违法的问题我不能解释”。
此外,对于占用村道和拟建酒楼,杜静霞称该地块建设都是其二叔负责,她一概不知。
●官方说法
的确违规已责令停建
对于村民的举报,佛山市高明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周维兴称,该局此前已经接到村民的投诉,经调查发现,杜静霞占用农村住宅用地的确存在违规,目前已责令其停建。
周维兴称,经国土部门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地块去年年底开始动工,动工范围确实超出了土地证所规定的面积,占用了村里公共通道。目前,该局已经向杜静霞下发了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
此外,据了解,根据《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及当地政府相关规定,高明区国土资源局曾于2004年认定杜静霞的用地面积超出了限于120平方米规定并决定注销杜持有的土地证,该决定遭到杜静霞起诉。当时高明区法院表示用地面积的确违规,但由于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故吊销未能实施。
对于一系列疑问,周维兴称正在调查当中。
(原标题:国土所副所长用村民宅基地建楼)
微博推荐 一键关注 已关注 关注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