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金融风险总体可控
25.06.2014 12:44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报告表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仍处在合理区间,金融机构财务指标良好,金融体系运行稳健,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稳中有忧,稳中有险,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部分领域或地区的金融风险还比较突出。
报告称,下一阶段,金融工作将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稳定总量、优化结构,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
二、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分析,及时化解处置金融风险隐患。继续加强对地方融资平台、各类影子银行业务、企业互保联保等风险领域的监测分析,动态排查风险隐患,督促金融机构及有关方面做好各种情景下的应对预案。按法制化、市场化的原则妥善处置信托、理财等高收益产品可能引发的兑付风险。
三、继续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对一些跨市场、交叉性的新产品、新业务要通过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按“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及时予以监管,防止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
四、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不断增强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不善导致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依法实施市场退出。
五、加快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管体系,防范短期资本流动冲击。进一步完善应对大规模跨境资金流入流出的政策预案,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25.06.2014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