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再推新举措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31.08.2018 12:20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会议指出,减税降费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保持宏观经济稳中向好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创新等积极效应不断显现。会议确定,在实施好已出台措施的同时,再推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新举措。一是对因去产能和调结构等政策性停产停业企业给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对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给予税收减免、对涉农贷款量大的邮政储蓄银行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允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3%税率缴纳增值税。二是为鼓励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此前已确定的500万元进一步提高到1000万元。三是为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鼓励和吸引境外资本参与国内经济发展,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期限暂定3年,完善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采取上述措施,预计全年再减轻企业税负超过450亿元。会议要求,已定和新定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要尽快落实到位,国务院督查组和审计署要加强督查推动,各部门都要主动拿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措施,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有感受。
会议指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改、强化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满足群众基本用药需求。会议确定,一要及时调整基本药物目录。此次调整在覆盖临床主要病种的基础上,重点聚焦癌症、儿科、慢性病等病种,调入有效性和安全性明确、成本效益比显著的187种中西药,其中肿瘤用药12种、临床急需儿童药品22种,均比原目录显著增加。调整后基本药物目录总品种扩充到685种。今后新审批上市、疗效有显著改善且价格合理的药品将加快调入。二要减轻患者药费负担。推进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等方式,推动降药价。建立基本药物、基本医保联动和保障医保可持续的机制,将基本药物目录内符合条件的治疗性药品按程序优先纳入医保目录,使医保更多惠及参保群众。鼓励各地在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管理中,在保证药效前提下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减少患者药费支出。三要确保基本药物不断供。对用量小等易导致短缺的基本药物,可采取定点生产、纳入储备等措施保证供应。公立医疗机构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与相关补助资金拨付挂钩。与此同时,要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群众安全放心用药。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31.08.2018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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