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再出重磅政策助力“双创”

13.07.2017  20:43
核心提示: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聚焦“双创”。据记者梳理,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共召开了20次,其中,不下12次涉及“双创”政策。    昨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聚焦“双创”。据记者梳理,今年以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共召开了20次,其中,不下12次涉及“双创”政策。

 

  此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并从创新政府管理、优化“双创”服务、拓展融资渠道、促进产业升级、强化人才支撑等五个方面着手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稳步扩大

 

  创业创新公司债券试点规模

 

  针对拓宽融资渠道,会议指出,支持地方性法人银行增设从事普惠金融服务的小微支行等。推广专利权质押等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并支持保险公司提供相应保险服务,鼓励地方政府提供风险补偿或保费补贴。稳步扩大创业创新公司债券试点规模。推动国家出资的基金设立扶持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的创投基金。探索对创投孵化器等比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政策扶持。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真正把创新驱动经济落到实处,需要在制度和机制上创新,从宏观政策到微观金融领域都要配套跟进。“创新型企业多是小微企业,它们在传统金融体系内长期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挑战。因此解决这一问题迫在眉睫。”

 

  其实,上述拓宽融资渠道的种种举措此前早有相关文件提及,此次会议则是进一步强调。

 

  比如,会议提到,稳步扩大创业创新公司债券试点规模。

 

  就在几天前,证监会刚刚发布《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上周五的例行新闻发布会表示,开展创新创业债试点工作,对于进一步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功能,切实支持创新创业企业融资,优化中小企业资本形成机制,丰富公司债券发行主体结构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快推动双创债的试点规模。

 

  交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宏观分析师唐建伟对上证报记者表示:“除了传统的银行融资渠道之外,政府还鼓励通过发债、上市等资本市场渠道来进行,这有利于解决创新创业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制定发布

 

  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

 

  除了拓展融资渠道外,会议还提出了其他举措。

 

  针对创新政府管理,会议提出,适当放宽互联网教育等行业准入条件;对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针对优化“双创”服务,会议提到,探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率先建立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对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转化的,可由国家依法强制许可实施;简化专利等无形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实现协议、挂牌或拍卖定价。

 

  针对产业升级,会议要求,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大型企业开展内部“双创”,开放供应链资源和市场渠道,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制定发布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

 

  在强化人才支撑方面,会议则提出,适应新型和灵活就业形态,完善社保、税收等相关政策。落实和扩大高校、科研院所各类创新主体对人才激励的自主权;把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纳入“双创”相关政策支持范围,允许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

 

  分析人士指出,上述措施应该都是即将出台的《意见》的主要内容。此前国务院也曾出台多项针对“双创”的文件,但此次《意见》中“强化”和“进一步”都凸显了高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双创”推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的决心。

 

  唐建伟也分析称,国务院近期频繁出台支持“双创”的政策,一方面是在经济下行期,通过对创新和创业的支持,可以培育新的增长动能,稳定经济增速同时实现新旧动能的转换;另一方面,鼓励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及支持创新创业,也是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在对落后产业去产能的同时实现对新经济“补短板”的需要。

 

  他强调,未来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力一个重要方面就体现在企业竞争力上,通过“双创”鼓励并发展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新兴企业,对于提升中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也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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